消防安全评估

2021-03-19

    主要采用消防安全检查表法进行评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提出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消防安全对策措施的建议;被评估单位通过采用报告中提出的消防安全对策措施,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促使被评估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由事后处理变事前预防预测;以寻求最低的事故率、最小的事故损失和最佳的投资效益,为被评估单位提供了科学的消防安全管理方法。

    公司消防安全评估团队为青岛上百家企事业单位提供了消防安全评估服务工作,包括高层公共建筑、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企业、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型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物流仓储型企业、医院学校、住宅小区等。

    2020年6月,在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专家性服务项目中,我公司邀请了省内外十余位消防专家共同完成省内7个地市32家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评估检查工作。同时公司积极为不同种类建筑场所提供消防安全评估服务。2020年10月,为青岛市167家文物建筑进行消防安全评估;2020年11月,为泰安市74家火灾高危单位和济宁市41家火灾高危单位提供“专家查隐患”服务,并分别为泰安市特勤大队二站,济宁市邹城化工产业园消防站、新材料园区消防救援站、嘉祥化工产业园消防站等四个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进行评估。




    评估规程:


    a) 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商场、市场、会堂、展览馆以及综合经营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客房、会议、展览等3个以上项目的公众聚集场所;


    b) 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经营地下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歌舞娱乐放映游艺项目的公共建筑使用单位,地下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商场、市场;


    c) 床位数超过200个的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床位数超过1000个的寄宿制学校,座位数超过3万个的体育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d) 单个厂房或者车间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且同一工时用工人数超过100人的从事纺织、鞋帽、玩具、食品、药品、电子、家具等产品生产、加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e) 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广播电视楼、财贸金融楼等的使用单位;


    f) 采用木结构或者砖木结构的全国和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收藏全国或者省重点保护文物的公共博物馆、档案馆;


    g) 设计规模中型以上甲、乙类易燃气体或者液体的生产企业,总容量超过1万立方米的甲、乙类易燃液体或者总容量超过1000立方米的液化烃储存企业,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甲、乙类可燃固体、可燃纤维生产、加工、储存企业,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3级以上重大危险源企业;


    h) 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认为应当列入火灾高危单位管理的其他单位。


    评估流程:



    首先确定评估对象的性质并采用相应的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然后按照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次序进行评估,对于资料审查、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并督促单位整改,最后依据标准判定评估结论并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