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同人产品
智慧消防综合管理平台
同人消防应用软件
其他消防应用平台
消防技术服务
解决方案
公司动态
公司动态
新闻资讯
法规标准
法律法规
消防法律
法规规章
政策文件
规范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文件下载
火灾案例
国内火灾
国外火灾
案例分析
关于同人
公司简介
同人文化
同人业绩
联系同人
会员登录
账号
密码
登录
取消
内部学习
法律法规
规范标准
文件下载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公司动态
新闻资讯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 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 703-2007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规定
5 防火分隔措施
6 辅助疏散设施
7 自动灭火和火灾自动报警
8 火源控制
9 其他要求
5 防火分隔措施
2021-03-08
5.1 4.3中的防火分隔措施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 h的楼板,当墙上确需开门时,应为常闭乙级防火门。
当采用室内封闭楼梯间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常闭乙级防火门,且封闭楼梯间首层应直通室外或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直通室外。
5.2 住宿内部隔墙应采用不燃烧体,并应砌筑至楼板底部。
5.3 两个合用场所之间或者合用场所与其他场所之间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1.5 h楼板进行防火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