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电缆支架的长度,在电缆沟内不宜大于0.35m;在隧道内不宜大于0.50m。在盐雾地区或化学气体腐蚀地区,电缆支架应涂防腐漆、热镀锌或采用耐腐蚀刚性材料制作。
7 电缆沟和电缆隧道应采取防水措施,其底部应做不小于0.5%的坡度坡向集水坑(井);积水可经逆止阀直接接入排水管道或经集水坑(井)用泵排出。
8 在多层支架上敷设电力电缆时,电力电缆宜放在控制电缆的上层;1kV及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可并列敷设;当两侧均有支架时,1kV及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宜与1kV以上的电力电缆分别敷设在不同侧支架上。
13 电缆隧道应每隔不大于75m的距离设安全孔(人孔);安全孔距隧道的首、末端不宜超过5m。安全孔的直径不得小于0.7m。
14 电缆隧道内应设照明,其电压不宜超过36V,当照明电压超过36V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15 与电缆隧道无关的其他管线不应敷设于电缆隧道内,也不应穿过电缆隧道。
8.7.4 在不宜采用直埋或电缆沟敷设的地段,可采用电缆排管布线。电缆排管可采用混凝土管、混凝土管块、玻璃钢电缆保护管及聚氯乙烯管等,电缆在排管内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根数不宜超过12根。
2 电缆宜采用塑料护套或橡皮护套电缆。
3 电缆排管管孔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应根据发展预留备用管孔。备用管孔不宜小于实际需要管孔数的10%。
4 当地面上均布荷载超过100kN/m²时,应采取加固措施,防止排管受到机械损伤。
5 排管孔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且电力电缆的管孔内径不应小于90mm,控制电缆的管孔内径不应小于75mm。
6 电缆排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排管安装时,应有倾向人(手)孔井侧不小于0.5%的排水坡度,必要时可采用人字坡,并在人(手)孔井内设集水坑;
2) 排管顶部距地面不宜小于0.7m,位于人行道下面的排管距地面不应小于0.5m;
3) 排管沟底部应垫平夯实,并应铺设不少于80mm厚的混凝土垫层。
7 当在线路转角、分支或变更敷设方式时,应设电缆人(手)孔井,在直线段上应设置一定数量的电缆人(手)孔井,人(手)孔井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
8 电缆人孔井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1.8m,其上部人孔的直径不应小于0.7m。
8.7.5 电缆在室内明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沿墙、沿顶板、沿柱及建筑构件敷设;
2 无铠装的电缆水平敷设至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2.2m;除电气专用房间外,垂直敷设时,1.8m以下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3 相同电压的电缆并列敷设时,电缆的净距不应小于35mm,且不应小于电缆外径;
4 1kV及以下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与1kV以上电力电缆宜分开敷设;当并列明敷设时,其净距不应小于150mm;
5 电缆支架间或固定点间的距离应符合本标准表8.7.3-3的规定;
6 电缆与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宜小于1m;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7 电缆与非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宜小于0.5m;当其净距小于0.5m时,应在与管道接近的电缆段上以及由接近段两端向外延伸不小于0.5m以内的电缆段上,采取防止电缆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8 当室内有腐蚀性介质时,电缆宜采用塑料护套电缆;
9 电缆水平悬挂在钢索上时固定点的间距,电力电缆不应大于0.75m,控制电缆不应大于0.6m;
10 电缆在室内穿导管保护穿越墙体、楼板敷设时,导管的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