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前言

2021-03-12

本标准是全文强制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对DB37/ 242-2008《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增加了消防供配电设施、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的相关内容;

——修订了原标准中不符合工程实际的条款和项目类别;

——明确了定期检验的条文。

本标注自发布之日起代替DB37/ 242-2008,原标准同时废止。

本标准规定的“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的“设计要求”系指符合国家、行业消防技术标准和地方标准规定或无明确规定,但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的设计要求。

本标准中的检验要求,属一般常规检验的,均不列出检验器具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山东省广安消防技术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盖永兴、黄凤梅、姜丰林、席海涛、齐晓倩、房传斌、谢丽娟、田成、

杨华俊、周建志、范洪光、张明合、马华信、侯金月、郝世瑞、王亮、白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