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2
5.15.1 消防电话总机性能
检验要求:
a) 消防电话总机应能为消防电话分机和消防电话插孔供电。
b) 当有消防电话分机呼叫时,总机应在3s内发出呼叫声、光信号。
c) 消防电话总机应能呼叫任意一部消防电话分机。
类别:a)、b)、c)B类
检验器具:秒表
5.15.2 消防电话分机设置与性能
检验要求:
a) 消防水泵房等设置消防电话分机的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b) 消防电话分机的正常监视状态应有光指示。
c) 消防电话分机与消防电话总机应能进行双工通话。
d) 消防电话分机与消防电话总机的通话应清晰,无振鸣现象。
e) 在收到消防电话总机呼叫时,消防电话分机应能在3s内发出声、光指示信号。
f) 消防电话分机宜安装在明显、便于操作的位置。
g) 当消防电话分机在墙面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m~1.5m。
h) 消防电话分机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类别:a)、c)A类;b)、d)、e)B类;f)、g)、h)C类
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秒表
5.15.3 消防电话插孔性能
检验要求:
a) 消防电话插孔正常状态应有光指示。
b) 消防电话插孔接上电话分机后,消防电话分机应能与消防电话总机进行双工通话。
c) 消防电话插孔宜安装在明显、便于操作的位置。
d) 当消防电话插孔在墙面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m~1.5m。
e) 消防电话插孔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类别:b)A类;a)B类;c)、d)、e)C类
检验器具:0m~5m钢卷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