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2
5.13.1 一般要求
检验要求:
a) 应急照明灯具的设置位置、数量和标志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b) 应急照明灯具应设玻璃或非燃材料制作的防护罩。
类别:a)A类;b)B类
5.13.2 应急集中电源
检验要求:
应急集中电源应能以手动、自动两种方式转入应急状态。
类别:A类
5.13.3 应急照明控制
检验要求:
a) 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能接收应急转换联动控制信号,切断供电电源,使连接的灯具转入应急状态,并发出反馈信号。
b) 应急照明配电箱在应急转换时,应保证灯具在5s内转入应急工作状态,高危险区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0.25s。
类别:a)、b)A类
检验器具:秒表
5.13.4 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
检验要求:
a) 应能完成主电工作状态到应急工作状态的转换。
b) 输出特性和输入特性应符合制造商的要求。
类别:a)、b)A类
5.13.5 应急照明控制器
检验要求:
a)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并显示与其相连的所有灯具的工作状态,显示应急启动时间。
b)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有主、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指示。
c)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实现主、备用电源的自动切换。
d)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以手动、自动两种方式使与其相连的所有灯具转入应急状态。
e)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设强制所有灯具转入应急状态的按钮。
类别:a)、c)、d)A类;e)B类;b)C类
检验器具:秒表
5.13.6 应急照明灯具
1.1.6.1 外观要求
检验要求:
a) 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齐全。
b) 外表无腐蚀、涂覆层剥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类别:a)、b)C类
5.13.6.2 安装要求
检验要求:
a) 安装应牢固,不得有明显松动
b) 应无遮挡。
c) 应急照明与正常照明同时使用时,其配电线路及控制开关应分开装设,应急状态下应能顺利接通。
d) 应急回路上不应设置插座。
类别:c)、d)A类;b)B类;a)C类
5.13.6.3 整机性能
检验要求:
a) 正常供电中断后,应顺利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应急转换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大于5s。
b) 消防应急灯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少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c) 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地上工程地面最低照度应不小于0.5Lx。
d) 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地下工程地面最低照度不应小于5.0Lx。
e)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和配电室房等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场所设置的应急照明的照度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应急照明最低照度
序 号 | 车间和工作 场 所 | 最低工作照度 Lx | ||
混合照明 | 混合照明中 的一般规定 | 一般照明 | ||
1 | 泵房 锅炉房、煤气站的操作间 | 20 20 | ||
2 | 变压器室 高低压配电室 | 20 30 | ||
3 | 一般控制室 主控制室 | 75 150 |
类别:a)、b)A类;e)B类;c)、d)C类
检验器具:秒表、照度计
5.13.7 疏散指示灯具
5.13.7.1 外观要求
检验要求:
a) 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齐全。
b) 外表无腐蚀、涂覆层剥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类别:a)、b)C类
5.13.7.2 安装要求
检验要求:
a) 安装应牢固,不得有明显松动。
b) 应无遮挡。
c) 接线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能在应急状态下顺利接通。
d) 应急回路上不应设置插座。
e) 装设在地面上的疏散标志灯应防止被重物或受外力所损伤。
类别:c)、d)A类;b)、e)B类;a)C类
5.13.7.3 整机性能
检验要求:
a) 正常交流电源供电切断后,应顺利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应急转换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大于5s。
b) 消防疏散灯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少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c) 灯前通道地面中心的照度不小于1.0Lx。
d) 应正确指示疏散口,疏散方向与箭头指示方向应一致。
类别:a)、b)、d)A类;c)C类
检验器具:秒表、照度计